近日,学院接上海市检察院系统通知,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及辖区基层分院给我院提供6个实习名额,具体通知情况如下:
一、实习地点
具体地点为市检二分院或静安、杨浦、虹口等中心城区检察院。
二、入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中共党员优先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;
(二)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,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;
(三)身心健康,能够保证实习时间(6月底-8月底,每周实习5天优先),较好完成实习任务;
(四)无回避情况(直系亲属在本市从事律师、司法审计、司法拍卖等职业)。
三、接收程序
(一)实习报名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,于2026年5月29日前向学院申请报名,发送个人简历至26076@tongji.edu.cn,由学院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实习人选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检察院根据学院提供的推荐名单,根据接收条件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集中报到。实习人员携带学校推荐信或介绍信、身份证、学生证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至检察院办理集中报到手续,各分院将统一开展岗前培训。
四、实习管理
实习期间,检察院及相关辖区院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,选派资深检察官担任带教老师,指导参与检察实务、理论调研、庭审观摩、对抗辩论、参观研学、涉外检察等工作。实习期间,检察院食堂提供早餐、午餐,住宿自理;至辖区院实习的遵守相关院安排及管理。实习期间,需严格遵守所在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,自觉维护检察形象。
实习期满后,根据综合表现,出具实习鉴定,分院统一出具“奋远扬帆计划”实习证明,并评选优秀实习生。
伟德国际VICTOR1946
2026年5月25日